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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机制成为近期企业制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公司财务作为各方利益的焦点,其权力的配置具有重要意义。财务治理权主要包括财务控制权和财务收益权。企业作为一系列(不完全)契约(合约)的有机组合,各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参与治理,但由于各方所处的地位不同,其权力大小及参与方式也各不相同。 本文主要探讨现代公司中利益相关各方权力的实现方式,并对美国、日本、德国的做法进行了简单比较,分析了我国公司中各方权力实现中存在的问题,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