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税收法治建设虽然正一步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但作为税收法律制度基础性问题的税权配置法治化问题却仍然亟待解决。本文主要研究我国税权配置活动的法治化问题,重点分析我国税权配置法治化的现存问题及成因,并参考域外代表性国家的法治实践经验的共通之处,为推动我国税权配置活动的法治化提供参考建议。 本文的第一章为绪论,首先简要介绍了税权配置法治化问题的研究背景,探讨了本课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归纳和简要评述了关于税权和税收法治的国内外理论研究,并对研究内容和创新之处作出说明,由此证明该课题的价值所在。本文的第二章为我国税权配置法治化的基本内涵,首先归纳并简要评述了关于税权内涵的权力说、债权说及统一说等三种代表性观点,进而对本文所讨论的税权概念进行界定,论证税权是国家为谋求公共利益基于国民授权而取得的权力,是取得财产所有权之国家权力;然后按照权力行使主体的不同,将税权分为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和税收司法权,并分别对其内容进行了介绍;指出税权配置的内涵为国家税权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分配与设置,主要通过立法和授权两种方式进行,包括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在论证了税权配置法治化的必要性之后,对我国税权配置法治化应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充分体现宪法理念、在形式法治的基础上追求实质法治的实现、注重法治的本土环境此四项基本要求进行详细说明。本文的第三章为我国税权配置法治化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首先分别分析了我国税权配置法治化存在缺乏统一法律规制、主体未达到法治化要求、税制改革中的税收授权立法制度亟待完善等主要问题,然后分别论证了我国税权配置实践存在以上三个问题的原因在于,税收政策“驱逐”税收法律、行政主导税权配置的历史依赖性、税制改革的法律经验主义痕迹明显。然后结合第四章域外代表性国家的税权配置法治实践中的税权配置法典化、严格控制授权立法、适度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等三个于我国税权配置实践有所启发的共通之处,在第五章中提出完善我国税权配置法治化的建议。具体来说,首先应在我国税权配置法治化中正确处理税收法律与税收政策、法治与改革、法律经验主义与法律理念主义三对关系,然后从构建统一的税权配置法律制度、税权配置决策权回归国家权力机关、完善税收立法的授权制度三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税权配置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