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一家民营建筑设计公司(深圳市荛木建筑设计企业)为研究对象,在对荛木建筑设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问卷调查、高层管理人员深度访谈的基础之上,对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进行调查分析,借助中国现有的合伙体制理论和方法,设计出适应建筑设计机构需要的合伙方案。
作者认为,对目前中国的建筑设计机构而言,激励的对象并非一般的劳务人员,而是公司核心管理人员,这些管理人员多数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激励的重点是企业的核心人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骨干建筑师、工程师及各区域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本文结合荛木建筑设计企业的企业发展战略、人才战略,建立合伙人体系,通过历史产值、当前产值、其他产值等指标来衡量合伙人的贡献,确定合伙份额,由此设计出符合该企业的合伙体制。本文研究认为,通过建立有效的合伙体制,能形成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有效激励及约束机制,留住高层管理人员,并令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本文的研究结论和政策措施,对于我国勘察设计企业设计激励机制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