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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民主制度的两大组成要素是行政公开和公民参与,且行政公开是公民参与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行政公开和知情权的行使,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应有之意,是公民实现宪法权利的保障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根本性制度。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应当以人为本,建立法治政府,做到这一点的重要职责就是实施行政公开。行政公开制度是政治民主发展的产物,1776年瑞典最先确立了行政公开制度。增加行政透明度、实施行政公开是当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与实施,依法行政、行政公开的观念深入人心。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立行政公开制度、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的宏伟目标。在我国,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提高、市场经济的飞跃发展以及民主政治的进步,都迫切要求增进行政透明度、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目前,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研究尚很薄弱,面临的诸多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需要更深入的研究。本文按案情引发——问题分析——完善建构的脉络组织框架,基于“张华查询案底遭拒案”这一线索,围绕完善我国行政公开制度这一主题进行写作,全文共三部分。在第一部分,提出了“张华查询案底遭拒案”,对该案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同时概括了本案引发的争议焦点,即张华申请查询案底遭拒的途径和救济手段不畅通;“内部人”和“外部人”的权利主体问题和案底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争议的实质是案底该不该被查询是行政公开的范围问题和行政程序中相对人的知情权保护。第二部分是争议点分析部分,包括所涉理论梳理、问题分析、我国行政公开的现状和外国行政公来的借鉴。在所涉理论梳理里主要介绍了行政公开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指出行政公开的价值是自然公正原则的要求、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公民知情权的保障。在此基础上结合案例对我国当前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包括传缺乏法律保障;“除外事项”解释过于模糊、宽泛;行政主体权责不明确;监督救济机制不健全。然后简单的描述了我国当前行政公开的现状并介绍外国行政公开以供借鉴。第三部分为行政公开制度的完善,在比较、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行政公开的建议:建立协调统一的行政公开制度法律体系;转变行政执法模式;建立有效的行政公开监督制度和救济途径三个方面给出笔者对完善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