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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是中华文明的起源阶段,奠定了后世两千多年的文明基础。受男女有别、男尊女卑、男外女内观念的影响,周人从女性幼年开始就在婚姻、丧葬、祭祀等方面形成了针对她们的非常严格的礼仪规范,内容繁多且复杂。在婚姻礼仪规范中,分为婚前、婚中、婚后三个方面。在婚前礼仪规范中,女性从出生就面临着男女不平等的地位,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父母对女儿进行婚前礼仪规范的教育,主要从“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四个方面进行;在婚中的女性礼仪规范中,强调女性要听从父母命令,严格遵守同姓不婚的规定,在婚姻‘五’礼、男子迎亲、婚娶遭丧等方面,针对女性也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礼仪规范,反应了周人“男尊女卑”的思想;婚后女性的礼仪规范更为严格,在男女授受不亲、内外有别礼仪规范影响下,女性被困在闺房,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婚后的女性还必须顺从公婆,在大家庭中地位低下,即便如此,周人还建立了一套“七去三不去”的的休妻原则。从生到死,周人都对女性作了具体的礼仪规范,丧葬问题更是重中之重。首先,按照葬礼进行的先后顺序:病危、招魂、小敛、大殓,到迁庙、下葬,再到反哭、虞祭、卒哭祭、小祥、大祥等,观察女性群体在整个过程受到的约束和规范;然后再以五服制度为依托,以母亲和妻子为主要视角,考察女性群体在丧礼中的地位问题。祭祀中的女性处于协助、从属的地位,没有主祭之权。女性先祖也没有单独立庙之制,既强调男尊女卑,又强调男女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