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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领作为汉末三国时期存在的一种较为常见的政治现象,前辈学者多有论述。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从对遥领性质的判定及始置时间等问题入手,对汉末三国时期魏、蜀、吴三方所设之州牧、刺史及郡国守相级别的遥领现象分别进行了初步的整理、分析和讨论。研究认为,孙吴政权所设之遥领,无论是州牧、刺史还是郡国守相,在数量上都是最多的,蜀汉次之,曹魏最少。这反映出三方所设州牧、刺史级遥领及郡国守相级遥领在数目多少的排序上的一致性。与曹魏、蜀汉相比,孙吴政权突出的一个特点是所设州牧、刺史级遥领多是州牧。这是孙吴一方基于自身的政治劣势,较之汉代官制,而对自身官制所作的相对宽松的调适,其目的在于笼络部下,以稳固和扩大统治。当然,魏、蜀两方遥领的设置多为刺史,反映了它们相对严格地袭用了汉代的官制传统。孙吴所置遥领在数量上的优势,就州牧、刺史而言,和蜀汉一样,与其自身势力范围的相对狭小,而造成滥置的可能性大增有关,而曹魏则正好相反。就郡国守相的设置来说,孙吴在数量上的优势,与其政权建立之初,向外扩张争夺地盘和对内征服山越等有着密切的关联。具体说来,孙吴所设郡国守相级遥领在地域上,以荆、益二州的数量和频次最多。这与孙吴早期必欲争夺地处长江上游荆、益二州作为屏障的国情有关。在其扩张的过程中,授予将领以太守或王国相之职,实际上能够起到很好的笼络和激励作用。概而言之,魏、蜀、吴三方遥领的设置在数量等方面各有其特点和差异,这是由三方各自的政治实力及所处的政治背景所决定的。此外,蜀国遥领、虚封的设置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大体上依据的是曹魏当时的政区名号。蜀国吴壹所领之雍州刺史中的“雍州”应指曹魏十四州制里的雍州。建兴九年吴壹遥领荆州刺史与其所领雍州刺史一样,并非违背当初参分天下的盟约。那么,吴壹遥领荆州刺史所涉及的地域与吴蜀参分天下后归属孙吴的荆州在地域上应该没有重合。历史上的遥领、虚封现象有着丰富的政治意涵,胡阿祥先生对此曾多有阐述。不过从蜀国遥领、虚封及孙吴遥领的设置情况来看,它们大体上依据的是曹魏当时的政区名号。与此不同的是,两国却依据东汉建武十八年至兴平元年期间实行的州制来进行参分天下。研究认为,在前述两国参分天下之前遥领、虚封现象既已存在的前提下,以往学者主张遥领、虚封主要是用以表达正统意识、彰显正统地位的说法,则似乎尚未稳妥,仍有可供置喙的余地。具体分析每一遥领的设置,不难发现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遥领的设置具有不同的政治意义。另外,分析汉末三国时期的遥领设置,还应当将其置于当时州牧(或刺史)、太守(或王国相)加军号或将军兼领州牧(或刺史)、太守(或王国相)现象盛行的社会背景之下考虑。由此来看,遥领官职又不过是一种官秩符号而已。吴、蜀遥领州郡的设置与两国黄龙元年结盟参分天下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三国时期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事件之一,此番参分所采用的诸州名目,取自于东汉建武十八年至兴平元年期间所实行的州级政区建置。据此,参分所涉之司州当指东汉司隶校尉所辖地域。而所谓以函谷关为界分割司州,则应以关西三辅、河东和弘农二郡归蜀,关东之河南、河内二郡属吴。针对以往学者就此所持平分之说,本文进行了辨析与考正。事实上,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乃是由于孙权的让步,而这很可能与建安二十四年孙权夺取荆州南郡、武陵和零陵三郡,夷陵之战后吴蜀联盟的恢复,以及蜀汉对孙权称帝的支持乃至参分天下时吴国分得洛阳等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