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将儿童的利益宣布为权利并在立法上给予特殊保护,是现今国内外法律发展的一个进步趋势,其中“最大利益原则”是近年来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确立的一项儿童权利保护的重要原则。我国虽然于1990年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但在儿童保护的立法原则上却有不同于公约之处,提出了带有自己的特色的儿童优先原则。该原则虽然在我国的儿童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内涵和外延上都与最大利益原则不同,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鉴于我国儿童保护的立法和司法中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为改善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的现状,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引进最大利益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英国《1989年儿童法》确立的“福利原则”是关于“最大利益原则”的典型立法例,对于完善我国在儿童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拟对“最大利益原则”进行分析并着重介绍英国儿童法之福利原则的概况,本着完善我国儿童权利保护立法之目的,体现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之立法精神,借鉴英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应在我国确立“最大利益原则”的立法与司法建议。本文大约三万四千余字,其内容除序言和结束语外,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最大利益原则”概述。本部分从儿童权利保护的立法原则的历史演进、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及该原则的提出及各国立法例三个方面阐明了最大利益原则产生的背景、存在的合理性及国际条约及各国立法的具体规定,说明了最大利益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儿童立法发展的进步趋势,在增进儿童权利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第二部分:英国儿童法之福利原则概述。本部分介绍英国儿童法规定的福利原则的概况,其中涉及到:一、福利原则的涵义,通过这一部分阐明福利原则的含义及其模糊性、福利报告的作用、儿童发展理论对福利原则运用的意义;二、福利清单,这部分通过对福利清单的各项内容作出详细论述和对其进行评论进一步明确福利原则的内涵。三、为法院提供福利服务的机构,通过对这些机构职能的介绍,使英国福利原则实施的情况有全面的了解。 第三部分:英国儿童法之福利原则评析。这部分通过对福利原则本身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从反面意义上了解福利原则,使对该原则的认识更加全面。 第四部分:最大利益原则对中国儿童保护立法的启示。这部分首先对我国的儿童权利保护概况进行历史分析,着重阐明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间儿童权利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并形成了儿童优先原则;通过对儿童优先原则在我国立法和司法中的体现对我国的儿童立法保护情况进行大概论述;将福利原则和儿童优先原则进行比较,阐明儿童优先原则不是最大利益原则在中国的变种,并不能用其来取代最大利益原则;最后,通过对我国目前在儿童利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我国应明确最大利益原则并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方面保障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