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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总量过多的问题,运用历史的方法、力图从法律角度发现和揭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并对我国现有相关立法、司法及立法解释展开评述,进而提出有效防范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出现和增加的法律途径和方法。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与法律制度有怎样的联系,从法律层面政府应如何监督和保护国有资产,国有商业银行应如何进行操作才能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是本文论述的主要内容。本文的核心观点是,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是在转轨过程中,相应法律制度缺失的情况下,公权和私权群体博弈的结果,是我国改革的必然成本。 本文从整体上侧重于对防范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立法措施和手段进行研究。全文主要内容共分三章。 第一章《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概况》,探讨了银行不良资产的定义、范围、分类和负面影响,介绍了不良资产的影响、通过国外的做法和教训指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防范应立法先行,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特殊性。 第二章《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法律成因》,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过多的法律成因进行研究,而且对现行立法缺陷和疏漏对我国不良资产的相应影响进行分析,通过对各种法律原因的比较,进而提出法律制度缺失条件下,国家公权力干预过多是主要的原因。 第三章《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法律防范》,通过检讨不良资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前的制度环境,得出结论:要从根本上防范国有商业银行新增不良资产,一是修改和完善现有立法,重点在于通过立法程序改革和完善国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