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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迄今为止,新准则已实施三年了。在这期间,有关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状况备受瞩目。在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更是对金融工具准则的一次强有力的考验。为应对金融危机下相关各方对会计准则的责难以及应G20峰会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以下简称IASB)决定改进有关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并最终完全取代IAS39。在这次改进过程中,IASB决定将整个进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就是围绕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进行的,并为此在2009年7月14日发布了《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征求意见稿。在2009年11月,这份征求意见稿已经最终定论。对于金融工具分类的研究,IAS39对金融工具进行了分类规定,即为四分类的雏形。即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具体内容是:只具有类似贷款性质并以合同收益为基础管理的金融工具以摊余成本计量,其余以公允价值计量,保留了公允价值的选择权,取消重分类规定。这也是在金融危机下,应对各方对金融工具相关问题的质疑所采取的一个措施。金融工具不仅包括金融资产还包括金融负债,但是,我们又必须注意到计入到负债中的内容相对于另一方则表现为金融资产,因此本文仅从金融资产分类相关问题来看待金融工具的分类相关状况。我国主要是在参照IAS39的基础之上,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给出符合我国金融资产的分类规定。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最初体现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只是以简单的长短期来划分,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企业会计准则》中将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统一定义为金融工具,这与《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是不同的,并将以往按期限划分资产、负债类别的做法,改按管理者持有金融工具的目的和意图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2008年5月14日,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企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利润表中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项目,这也为两分类实施应用奠定了基础。当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通过了对金融资产分类进行修改,将原先的四分类改为两分类。随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我国运用两分类的可能性也较大,但是会不会是借鉴性地运用或者采用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运用方法,还是值得研究的。本文基于现代会计理论,主要以规范研究为主,多处采用比较分析方法,在比较分析中发现问题,再进行归纳总结。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介绍选题背景、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目的,并提出研究问题以及研究思路框架。第二部分从理论和实务两个角度来对金融资产分类进行比较分析。第三部分基于上市公司(主要是金融业)的金融资产现状,进行分类选择分析。主要探讨上市公司持有哪些金融工具,以及金融资产分类的具体表现。第四部分在第三部分的基础上,从综合角度出发,阐述金融资产分类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与此同时,也简要论述了金融工具分类对上市公司其他方面的影响。第五部分介绍有关金融资产分类的最新国际动态以及我国的应策。在这一部分里,将会引出两分类法,并就两分类进行简要评价,指出我国当前的应用措施以及改进建议。本文的贡献与不足之处。本文主要的贡献在于以下几点:首先,本文就金融资产分类存在的疑点问题,手工搜集数据并进行比较分析。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搜集、整理以及分析,发现确实存在着一些利用金融资产分类对利润进行恶意操纵的现象,这些现象应该引起企业自身的注意,同时也应该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尤其是,应该受到准则制定者的关注。由此,来反思下,将原先的四分类改为两分类是不是为一种较为有利的改进措施。其次,为解决当前四分类带来的问题,后文中还介绍了两分类的提法。就两分类方法在我国实施的前景进行展望,并就在我国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归纳,并就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最后,简要分析了两分类的优越性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此分析两分类是否具有可行性,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不足之处在于:第一,没有挖掘出不同金融资产分类状况将会给不同行业带来的盈余管理是存在何种差异的。不同行业使用金融资产的状况不一样,因此,其资产分类具体状况带来的盈余管理等情况也不尽相同,但是,由于笔者水平有限,未能较为细致地分析。第二,由于金融资产准则实施的时间并不长,因此,对其研究中存在的数据可能不具有全面性。所截取的数据也就实施准则之后的3年状况,这些数据历史较为短暂,所以在整体上可能并不具有代表性,相对来说有点狭隘性;第三,出于新的金融工具分类征求意见稿在我国实施状况未定,为此,具体实施中可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尽管我国会计会随着国际准则的修改而跟进,可是时间上、程度上可能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初始阶段可能并不彻底。这些问题同样也值得我们去思考,但是,本文还未给出明确的解疑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