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马克思跨越发展理论是马克思在晚年时期基于对俄国农村公社的考察提出的,简称“马克思跨越论”。马克思跨越论主要是指以俄国农村为代表的东方社会落后国家,通过吸取资本主义制度的肯定成果,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关于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设想来源于罗马典故,“卡夫丁峡谷”一词意指遭受极大的侮辱和痛苦,如今学术界把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一律定义为,不遭受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所带来的痛苦与灾难。马克思跨越论内容丰富、庞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社会形态更替、共产主义起点、实现跨越的战略以及对跨越的界定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当时,俄国农村公社成功实现跨越也不是偶然的,而是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俄国农村公社国内、国外条件相互作用的历史结果。马克思跨越论形成于19世纪80年代,之后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人又对马克思跨越论进行了合乎实际的补充和完善,回答了落后国家在实现了社会制度的跨越之后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成功实现了对马克思跨越论的接力,概括地说马克思跨越论形成于马克思,补充于恩格斯,初试于列宁,发展于毛泽东,成熟于邓小平,完善于江泽民,而且我国三代领导集体创造性地把马克思跨越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先后成功实现了我国社会制度、生产力和技术的跨越发展,可见马克思跨越论是与时俱进的,是适合东方社会一切落后国家的。马克思跨越论在历史的前进中,一方面不断发展并完善,实现了对唯物史观中的社会基本矛盾原理、“世界历史”思想、人类社会形态理论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四个方面的突破,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另一方面,马克思跨越论揭示了社会历史多样性和独特性,对各国社会发展理论具有重要的哲学意义,尤其对我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论来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贡献。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马克思跨越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与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脉相承的,它在继承马克思跨越论的基本要核的同时,又在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发展理念、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动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政治保障和社会主义国家对外关系这八个方面实现了对马克思跨越论的突破和新发展,值得每一个实现跨越发展的国家来借鉴和学习。马克思跨越论不仅具有理论指导意义,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还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认真研读马克思跨越论,我们可从中得到宝贵启示,即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应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发展生产力,坚持独立自主、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进程中,我们仍应以马克思跨越论为理论基础,统筹兼顾,由局部跨越发展转为全面发展,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当前的奋斗目标;坚持改革开放,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地毯”经济模式;积极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充分配置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不断发展生产力,实现对社会制度和生产力的双重跨越,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