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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起于北宋的理学,是中国思想史上的高峰,理学的产生与发展体现了中国文化特有的会通精神。延至元代,这一时期的理学,在延续宋代特色的基础之上,因其独特的社会构成,产生了新变化,出现了新内容与新特点。元朝建立以后,蒙古人入主中原,少数民族取代汉族成为国家的统治者,先进的汉族文化激发了蒙古帝王对汉文化学习的渴望,认识到理学维护统治的作用之后,蒙元统治者开始大力提倡理学。同时,民族矛盾与社会矛盾并存于元代,在此社会结构下,汉族和少数民族的理学家们针对种种矛盾,对理学进行了改造和创新。在底层知识分子当中,无法进入政治统治中心的乡绅和士人,将理学应用于社会实践,将理学融入社会生活之中。通过各种力量的合力,理学在元代完成了官学化和社会化的转变,深刻地影响了理学的后续发展。因此,以元代社会与理学的关系为研究中心,既阐述理学在元代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又说明元代社会影响理学的发展的原因,最终揭示元代社会与理学之间复杂而微妙的互动关系。基于上述原因,文章的结构与内容如下。第一章从宋、金、元之际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概况着手,考察元代理学产生前的社会发展状况,为元代理学的产生与发展寻得社会历史层面的依据。进而从元代社会相较于宋代社会的巨大变化,考察元代统治者对理学的态度,特别是蒙元统治者在民族文化冲突加剧的情况下,逐渐意识到汉文化的重要性,随着汉化程度的加深,蒙元统治者对理学的态度完成了从成吉思汗朝的“排斥、冷漠”,到忽必烈朝的“思考、接纳”,再到仁宗朝的“支持、崇尚”的转变,最后,理学随着科举的复兴而成为元代的官方学术。第二章论述了元代朱熹后学的发展。以赵复、姚枢、许衡、刘因、北山学派以及新安学派的众多理学家为例,着重考察了元代朱子后学在道统论、本体论、心性论等方面的论述,分析其的创新之处,旨在说明朱子后学在元代理学传播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第三章论述了元代陆学的延续以及朱陆和会思想的概况。元代朱学兴盛,陆学却并未因此消亡,而是在陆学传人的努力下艰难传承。与此同时,部分朱陆两家的学者,通过反思朱陆异同,主张打破朱学与陆学的门户之见,提出了朱陆和会的会通思想,这是元代理学发展中出现的复杂情况,也代表了理学在元代发展中出现的新特点。第四章考察了元代的少数民族理学家。元代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大量的少数民族士人接受到汉族文化教育,在理学与少数民族思想文化的碰撞中,他们被理学所吸引,众多蒙古族、回族、西域的学者接受了理学思想,并在心性义理上有独到的见解,他们以少数民族的身份在实践中对理学思想进行传播,使理学在内容与发展上具有了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最终又融入到元代的民族融合之中。在元代,理学已经不再是汉族士人的专利,体现了由民族融合而文化认同、文化融合的特点。第五章论述了元代理学对底层社会的影响。就社会层面而言,理学在宋、元两代的大不相同之处,在于元代理学的世俗化:理学不再只是士大夫们的心性玄谈,而是以生活化的方式渗透到元代社会的方方面面。乡村社会的士绅以及无法晋身仕途的儒生,在社会底层寻找实现理学理想的途径。乡村自治是中国古代乡村社会的一大特点,元代的乡绅们通过收摄宗族、制定乡约的方式,以此来收摄人心,试图建立稳定的以血缘为纽带,却又处处体现“礼”的社会秩序,这正好符合宋代理学家们所构想的社会秩序。在士人群体当中,儒生们或选择著述立说,将理学的观念渗透到文学、史学等领域;或者从事教育,讲学于书院,在大众中传播;再或者转向杂剧创作,在作品中实践理学。这些行为,都深刻地影响了元代的社会构成和社会发展。理学在元代社会特殊的环境影响下表现出独特的特色,正如元代是中国历史中不可或缺的一段一样,元代理学也是理学发展史上不可或缺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