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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随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形成,我国法制建设的重点开始由立法转向实施,并且需要通过法律实施与立法完善的双向互动建构,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要完成这一互动过程,需要借助科学的认识工具。立法后实施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立法实施效果,完善立法的重要工具,需要根据不同法律的特点,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科技法作为调整科技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与其他部门法律有着显著的不同特征,需要根据其自身特点构建其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开展科技法律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对于完善科技立法,推动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论文从界定立法后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类型和功能入手,根据科技立法特征,对我国科技法律实施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建构,并运用上述指标体系,对《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条例》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论文主要内容共分四章。第一章是对立法后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综述,对立法后实施评价指标体系的内涵、功能、类型进行了阐述。第二章在借鉴学习了国内外各学者关于立法后实施评价的研究成果,根据我国科技立法特征,初步构建了科技法律实施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立法质量、科技进步环境、科技活动投入、科技活动产出以及科技进步效益五个方面构成,每一方面又下设三级指标,使指标评价体系更具科学性、合理性。第三章,笔者运用已建立的科技法律实施评价指标体系,以《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为例开展立法后实施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笔者运用尺度分级、设定权值等统计学运算方法对评价指标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定性使评价结果更具客观、可靠。第四章,得出评价结果。一方面,通过评价,验证所设立的科技法律实施评价指标体系是否科学、合理,为完善指标体系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通过评价了解《条例》的立法质量以及贯彻执行情况,分析《条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为今后《条例》的修订提供可以借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