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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有组织犯罪、高科技犯罪的水平越来越高,犯罪的手段越来越残忍,社会的治安状况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为了打压高增长的犯罪势头,公安机关一面不断增加物防、技防方面的投入,同时警察数量也在以非常高的速度增长,从1978年的68万增加到2003年的136万。我国每年都对公安队伍大量增加投入,但所获的收益却有些不尽如人意,每年的刑事发案数,恶性案件总量都在节节高升。固然,造成社会治安形式严峻有多种因素,但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环境的最主要力量,它发挥的作用与效能不由得引发我们的深思。因此,如何改善公安机关的警力资源运作,提高警力的使用效率,便具有了研究意义和现实意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警察管理体制是全盘套用苏联模式发展起来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模式,虽然在近些年来做了些微调,但总体的格局仍未有大的变化。在这样的一个管理模式中,县(市)级公安机关是一个关键的组成部分。它承载了绝大部分的公安管理与服务职能,他的运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警察队伍发挥作用的效果。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都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对于公安队伍来说,就是要明晰警力资源使用的现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利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优化警力资源运作,减少内耗,提高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安部提出的“发案少,秩序好,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警察在社会中的角色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已不再是以前的那种仅仅具有打击功能,而更多的被赋予了服务功能。警察原来的那种“事后补救式”,在发了案件后再进行侦查、破案的工作方式也已很难适应当前社会治安现实的需要,而是需要打防控一体化,将更多的警力向防范工作倾斜。警察如何改变自身的角色,更好地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警力资源的运作也应作相应的改变。
本文以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警力资源运作为例,并参考我国其它县(市)公安警力的运作模式,从分析当前县(市)级警力资源运作现状入手,找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如:机构设置不科学、后勤保障困难、权力与保障分离、警察职能扩大化、公安警力资源紧缺,民警健康堪忧、民警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信息化建设存在的弊端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限定公安职责,加大对公安监督力度等四个方面建议,以求能对我国目前进行的轰轰烈烈的警务改革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