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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加入WTO以来,在政府法律制度与WTO法律环境协调一致的前提下,政府信息必须满足透明度原则、市场竞争公平性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政府财务信息更强调要求面向社会公众,以衡量政府决策的公平性、社会效益和政府业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财政管理机制的改革深化,预算会计制度对市场体制环境的不适应越来越严重。政府财务报告作为政府会计模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向公众及其他各方提供财务信息时存在失真现象,“代理责任”问题与政府财务信息披露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这些问题势必给委托人、监督机构与其他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在一定程度造成负面效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
面对这种状况,立足中国国情,在借鉴国外政府财务报告模式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适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与信息披露机制成为一项现实而迫切的任务。
在写作过程中,系统地收集和阅读了大量与论文相关的著作文献,范围涉及制度经济学、博弈论、西方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政府公共政策、政府会计、预算会计、财务报告编制等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还包括国内外有关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准则和法规,藉此获得更广泛的指导、启发和多方面的理论支撑。
在规范研究方面,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分析了公众、人大、政府三者的委托、托管、代理关系及责任,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对策学等理论和博弈的方法论证了政府充分披露财务报告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和引入相对业绩考评机制的有效性。
在实证研究方面,论文从政府财务报告目标、计量基础、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比较了国外政府财务报告模式与我国预算报告模式的异同,分析并探索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和信息披露机制的改革模式,明确提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政府会计制度及改革的建议。
研究运用了文献综述法、归纳比较法、博弈论的思想和方法,从理论上、实践上、法律上及实践的指导意义上四个方面得出结论,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