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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知识产权这一新型财产权悄然进入法律视野。现代社会赋予了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使知识产权展现出新的生命力。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首的知识产权权利,规制着发明人的创造,并给与价值肯定及经济利益。林肯曾这样评论专利制度,“专利制度是在天才的创造火焰中添加了利益这种燃料”。这句话很好地归纳了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就是不断鼓励激发着创造人再创造,并通过交换利益的方式,促使将创造人的智慧成果展现在人们面前。但伴随着知识产权价值不断被肯定,离婚诉讼中对知识产权财产权的归属问题显得尤为凸显。由于我国目前离婚诉讼中知识产权财产权益分割的相关立法并不完善,相关理论还有待探讨,这使得如何在离婚诉讼中分割知识产权财产权益成为重点研究课题。本文将分为四个章节对此问题进行研究。第一章节提出了离婚诉讼中知识产权财产权益分割的特殊性,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为出发点,并进一步探究了其特殊性对离婚诉讼中知识产权财产权益分割的影响。第二章节总结归纳了我国目前关于离婚诉讼中知识产权财产权益分割的立法现状,并综合学者们的观点,对立法现状进行了评析。第三章节结合了相关案例,重点论述了离婚诉讼中分割知识产权财产权益的前提条件及基本原则。最后,结合综上所述,对离婚诉讼中知识产权财产权益的分割提出分割方案,第四章节援引学者们对离婚诉讼中知识产权财产权益分配的相关理论研究,从确定立法原则,构建相关制度及评估方法入手,对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