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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价格的改革经过近几十年的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尤其是石油定价权方面,已经从改革之初的石油定价权完全由政府制定逐渐的在向市场化方向转变。目前我国的石油定价权主要分为原油定价权和成品油定价权。依据国家发改委2009年5月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国的原油的定价权主要由石油企业依据国际原油价格自主制定,成品油定价权依据其种类和用途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笔者认为,尽管我国石油定价权制度的改革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成品油定价权方面,无论石油企业或者消费者对我国石油定价权的现行制度安排均存在着诸多不满。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我国石油定价权制度的历史沿革以及现行法律制度,并从我国石油定价权现行制度的缺陷及形成原因出发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认为我国石油定价权形成的主要原因即为石油行业的高度垄断性、石油产品的重要性。接着分析了我国石油定价权制度的改革趋势,并从企业法人财产权、政府规制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为我国石油定价权的改革趋势提供了理论基础。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石油定价权制度的建议,指出了我国石油定价权的改革方向是要实现企业自主定价,为了这一目标,我们应该打破石油行业垄断格局、转变政府监管方式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由于石油作为一种公共必需品,在定价过程中应引进政府听证制度,使得石油定价制度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