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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独立以来,大部分非洲国家都采取了一定程度上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目前非洲国家面临的主要土地问题在于引入的新土地制度与人们长期习惯的传统土地制度相互冲突,造成双重土地制度并存,产权不明晰,不利于粮食生产。非洲国家采取的改革方式多种多样,本文通过对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马里,塞内加尔,科特迪瓦,布基纳法索,加纳,贝宁,尼日尔,尼日利亚,赞比亚,安哥拉,津巴布韦,马拉维,莫桑比克,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斯威士兰,莱索托,马达加斯加,埃及,苏丹(南苏丹),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这32个国家的分析,提取出分权式改革、土地产权明晰化改革、土地产权登记程序及土地市场化改革这几种主要的制度变革方式,同时也涉及了在少部分国家进行的土地重分配项目。土地分权式改革主要是通过将土地管理的权利由国家下放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增加了土地登记、土地纠纷处理的效率;土地产权明晰化改革包括国有化改革、私有化改革以及对于传统土地产权的认可;土地产权登记程序即通过法定的程序促使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关系正式化,增强土地产权的稳定性;土地市场化改革则是刺激土地市场的发展,允许土地自由租赁、流转、买卖,以发挥土地作为抵押品获得资金的潜在价值,从而进一步推动农业投资;而土地重分配项目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属于产权制度上的改革,因此仅作了定性描述。这些改革方式的出现与发展均与非洲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相关,独立初大部分国家沿用了殖民时期的土地登记程序,而最终因为这项程序的复杂及高昂成本失败,转向对传统土地产权的认可,而对传统土地产权的认可则刺激了分权化管理的出现。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将时间范围控制在1980-2011年间,采用Stata数据分析软件,分别从全非尺度以及区域尺度上面板分析了分权式改革、产权明晰化改革及土地产权登记程序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结果表明,从全非尺度上来看,分权式改革以及产权明晰化改革均对粮食生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分权式改革的促进率达到22.11%,明晰化改革的促进率达到10.01%。从区域尺度上来看,分权式改革在东部非洲、南部非洲具有促进作用,贡献率分别是5.91%和22.90%,而在西部非洲不具有促进作用;贡献率是-5.45%。产权明晰化改革中,国有化改革并不利于农业生产,相反私有化改革以及对传统土地产权的一定认可则具有促进作用,其中私有化改革的促进率为5.88%,认可传统土地产权改革的促进率为5.73%;土地产权登记程序的促进作用也较为明显,贡献率达到23.09%。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国家进行土地产权改革的效果也不尽相同,部分国家由于政治斗争、透明度低、公众普及度低、政府执行力弱、资金等各方面因素未能取得良好的效果;部分国家则由于良好的改革普及、较高的公众参与度、较强的政府执行力等取得了姣好的效果,但限于非洲农业生产条件,制度变革的激励效用并未充分发挥,外部条件导致部分国家的改革成本与收益不聚焦,且单独的一项土地制度改革难以发挥作用,将多种土地制度变革结合,同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应成为非洲未来改革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