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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诉讼制度的发展史就是证据制度的发展史,当前我国已从口供证据时代迈入了科学证据时代,科学技术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产生了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其中便包括对诉讼证据的影响。几乎所有的证据资料都有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判断其真伪,鉴于司法鉴定在现代诉讼中的重要性,司法活动尤其是审判活动对司法鉴定活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社会鉴定机构是我国司法鉴定实践中一个重要主体,长期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十年来,社会鉴定机构不仅仅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而且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社会鉴定机构在迅速发展繁荣的背后也可能隐藏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由此凸显出社会鉴定机构在建设、发展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方向及清晰的思路。因此,笔者在对社会鉴定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总结、分析、评价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域外司法鉴定机构发展的国际化趋势,既充分考虑所存在问题根植于我国具体国情上的原因,又合理借鉴域外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发展的成熟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以此推进我国社会鉴定机构的建设、改革和发展。本文以社会鉴定机构为研究对象,围绕与其相关的问题展开分析研究,正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主要观点如下:第一部分概述我国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类,并对职权鉴定机构和社会鉴定机构这两类机构进行详细分析。重点分析这两类鉴定机构各自存在的特性,尤其是对社会鉴定机构进行的分析,能够为后文对其进行详细论述起到铺垫作用。第二部分首先对我国社会鉴定机构近年来的发展现状进行介绍,其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等方面都有很大改善,从而推动了社会鉴定机构鉴定业务量不断增加。但是当前社会鉴定机构的整体水平还无法适应新时期的司法鉴定实践要求,进而重点对其在鉴定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进行深入而又细致的剖析,为后文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提供了基础。第三部分对域外发达国家的一些先进做法和措施进行系统介绍和分析,总结出鉴定机构在建设、发展上通行有效的经验、做法和国际化大趋势、大方向,而这些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能够为我所用,为我国社会鉴定机构的发展建设提供一定的发展思路和方向,起到借鉴作用。第四部分介绍了在认清我国社会鉴定机构自身存在亟待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合理吸收和借鉴域外国家鉴定机构建设发展的有关成熟做法,对我国社会鉴定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旨在推动我国社会鉴定机构建设成为高资质、高水平的鉴定机构,从而充分发挥其在司法鉴定活动和司法活动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