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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中,收益的信息无疑是最重要的。从本质上来说,同一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经营成果应是一定的,用不同的方法计量出来的收益总额应该一致,但在会计分期基本假设前提下,依据不同的观念来指导收益计量,则可能导致每个会计期间的收益金额不一致。从而,使得企业各期收益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分配格局。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作为两种不同的收益确认理念,对企业的收益计量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资产负债观,但收入费用观继续存在。两者同时体现于会计准则中,更像是一种混合模式。文章对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的收益计量理论进行研究,并通过实证检验来判断我国目前会计准则下,通过计价模式和配比模式计量的收益的协调性。文章以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确认的收益为研究对象,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分五章来论述:第一章为绪论,阐明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框架与方法,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做了综述,并提出文章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论述收益计量的相关基础理论,如契约理论、有效市场假设理论和收益理论,为后面章节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对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进行全面地对比分析,追踪两种收益计量观念在历史上的交替演变,后半章叙述资产负债观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体现以及两种观念对收益计量的影响和得失。第四章在规范研究的基础之上,选取2007年到2010年我国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两种模式下的收益进行差异显著性检验,为了更全面地说明问题,文章依次进行分年度、年度间以及深沪两市间的收益协调分析。第五章为结论与展望,对此文的研究做出归纳总结,并提出研究的局限性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