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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网络直播元年”至今,新的网络直播平台不断涌现,网络直播用户数量与日俱增,而网络直播的类型也在推陈出新。直播内容从仪式事件、活动比赛逐渐得到丰富,游戏、旅游、日常生活、吃饭都成为了直播的内容。直播行业的良性发展是推动互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然而随着网络直播的不断变化创新,其中潜藏的许多问题也逐渐爆发,这其中的隐私侵权问题也因其难发现、难控制、难防范的特点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难点之一。网络直播平台作为新兴的电子媒介平台,创造了新的情境,呈现出虚拟场景和现实场景不断混合,“中区”空间扩大,信息无限共享,权威逐渐消解的的特点。新的社会情境,需要人们形成新的行为准则以规避失范行为的出现。在网络直播这个场景中,人们的言语行为,随时可能被直播,“后台”随时可能被暴露,人们随时可能成为公众人物,这个情境可能产生隐私侵权等一系列权利的侵犯。加强网络直播中的权利保护应当得到足够的关注。很多人对于网络直播中的隐私权概念十分模糊,被直播者往往无法意识到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很多直播者也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侵犯到他人的权利。网络直播的实时性,交互性,让内容传播更真实快捷,也让内容难以得到过滤,让隐私侵权防不胜防。不仅是受众的维权意识应当加强,应当得到相应的权利保障,主播在进行网络直播时也应当更加严谨地对待自己的播出内容。另外需要提到的是,网络直播出现隐私侵权问题更多地发生在户外的公共空间,但网络直播与公共视频监控系统还有很大的差别,主播切不可因为在公共空间就认为可以随意暴露任何人的言语或行为。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丰富,网络直播中隐私侵权的内容更加广泛,主体更加多元,技术手段支持下的隐私侵权更加难以防范,危害更加严重,对于网络直播中隐私侵权问题的规范管理迫在眉睫。本文以梅罗维茨的媒介情境论为主要理论,对目前网络直播中频发的隐私侵权现象进行归纳总结,对伴随电子媒介发展产生的新的社会情境中隐私侵权更易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传者,被传者及受众对网络直播中隐私侵权的重视,为隐私保护提供一定的对策建议,以抑制网络直播中的不规范行为,发挥网络直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