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信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新形势新阶段,如何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做为政府监管市场的主要职能部门,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监管,使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诚信守法经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工作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效能和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好坏,关系到正在改革发展中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好坏。
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出发,改革传统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提升工商部门的监管水平和执法效能,有必要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的建立,将会更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行为,使之向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将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措施更有针对性和层次性,必将大大提高监管效能;将会使更多的企业更加注重自己的信用行为和形象,对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了做好这项意义重大的工作,需要在企业信用分类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的确定、信用分类的实现方式、分类监管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