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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经济还是社会都在快速的发展,但是,高速发展也存在这一定的问题隐患,区域经济的不平衡进而导致政策、立法、环境等方面的倾斜,最终引发了一些列的社会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妥善的处理这些社会矛盾,将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以及法治化的进行。社会矛盾主要集中在基层群众之中,因为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相对不足,遇到纠纷时往往不能第一时间诉求通过法律解决,在矛盾僵持或者激化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进而严重的影响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实践中,解决矛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包括了当事人间自我和解,第三方居中进行调解,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院的司法程序。其中,人民调解制度属于第三方居中调解,并且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人民调解成本低,占用司法资源少,快捷便利,适合针对基层民间纠纷解决的适用。但是,目前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弊端与困难,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与弊端是值得我们进行研究的,对于完善这项制度,任何可行性的法律建议都是有益的。本课题以辽宁省的基层人民调解的实践现状为基础,并结合专家学者的理论,对基层社会调解工作中的各项情况与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本课题的第一章立足于辽宁省基层调解工作的各项基础数据,对辽宁省范围内的调解工作做出了综合性的概述;在第二章部分,以体量较大的辽宁省人民调解工作为代表,分析总结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现状,并指出所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观念上、制度上与实践上三方面的问题;最后,通过借鉴国内学者的相关理论,以及国外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并结合我国调解工作的问题,提出了笔者对于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对策与法律建议。同时根据基层人民调解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和引用国内外关于此方面的研究,从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制度革新、建立调解辅助体系、参考国外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对策,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