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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法学研究从法学本体论向着法学方法论的转变,关于法律解释的研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以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发布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为框架和基础,并把法律解释的权限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分配,构建了我国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基本框架。在实践中,法律解释的问题交叉存在于立法领域与法律实施领域,它们涉及到不同的国家职能,包括立法职能、审判职能、行政职能等等。与这些国家职能相适应,在我国就出现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等并行的独特的法律解释体制。而我国法律解释体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