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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北京奥运会虽已远去,但她遗留颇丰。在7年的筹备和举办过程中,我们能够感受到因她而产生的从物质到精神的一系列改变,高新技术的奥运场馆、联通北京城市的轨道交通、湛蓝清澈的朗朗穹宇、和睦礼让的城市文明、积极主动的市民健身……这些因奥运而得到的改变或提升,是否将随着北京奥运的结束而封存或消失;面对屡遭“山寨”的奥运遗产,我们又该如何去做。这些都促成了本研究的形成。在本研究中,笔者在综合遗产学、城市学、政府管理学和奥林匹克学交叉关理论的基础上,从北京奥运会遗产保护概念界定做起,构架了北京奥运会遗产保护体系。本研究在北京奥运会遗产保护体系中明确了北京奥运会遗产保护的主体和客体。主体就是对北京奥运会遗产实施或组织保护的个人或机构,她是在政府领导下、公众参与、社区参与、商业机构参与及媒体参与的一个整体;客体就是被保护的各种北京奥运会遗产,她包括城市及环境遗产、体育运动遗产、经济及旅游遗产、政策遗产、文化及社会交往遗产、教育和档案遗产以及科技遗产。本研究结合遗产学研究内容,阐述了北京奥运会遗产保护的原则,并重点展开对具体实施方略的研究。北京奥运会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首先需要一个明晰可行的制度环境,其次需要公众积极参与和践行保护实践,还要发挥社区的经济、规范和组织功能,并通过教育实现遗产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要有一个遗产保护的监督管理部门,最后要注意各个主体保护北京奥运会遗产意愿激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