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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两种主要方式。在我国目前的对外贸易中,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基本上是“平分秋色”。加工贸易可分为来料加工贸易和进料加工贸易,其中又以进料加工贸易为主导。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周期更长、金额更大、风险更多,因此贸易融资是保证国际贸易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由于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的运作方式不同,企业在从事不同的贸易方式时,其对融资和风险规避的要求也不相同,因而不同的贸易方式在贸易融资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来料加工贸易的融资方式主要是各种银行信用工具的对开,包括信用证对开、保函、托收D/P与D/A的匹配。进料加工贸易在贸易融资方面与一般贸易基本相同。进料贸易加工和一般贸易的融资,在企业经营周期的不同阶段又有所不同。在原材料采购阶段,企业会选用进口押汇(信用证项下和代收项下)、提货担保:在生产阶段,企业可以申请打包放款;在产品销售阶段,企业可以采用出口信贷、出口保理和福费廷;在货款回收阶段,企业可以开展出口押汇、票据贴现和票据买入、出口信用保险。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又可分为代理型、自营贸易型和生产型,不同类型的企业在贸易融资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从企业的贸易融资需求和目前我国贸易融资业务的发展现状来看,出口保理、福费廷和出口信用保险将是今后发展的热点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