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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我国新一轮基础课程改革中提出的一个新的教育评价内容。作为基础教育领域改革中一个新的组成部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许多的困惑。伴随着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理论的深入发展,有必要从理论上理清思路,从实践上逐步规范。因此,研究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现实要求。江西省新余市第四中学(新余四中)在开展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也面临着诸多困难。笔者对新余四中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实施办法、评价结果的运用以及其保障措施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表明: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极大地唤醒了教师的“人本意识”,使教师从关注“分数”转到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上来;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为开发学生各方面的潜能、更好的实施素质教育、推动高中课程改革以及促进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但是,在评价过程中,存在诸如评价指标体系难确定,评价目的迷失,支持性环境欠缺,形式主义倾向明显,评价区分度不高,可操作性不强,组织实施不公等等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对于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现状和问题,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解决:首先要坚持素质教育的评价观,评价的目的要从甄别选拔转为育人为本,评价主体要从单一走向多元,评价内容从唯智育转向综合素质全面提高,评价途径要从课堂转向全方位,评价方法要从主观臆断走向辩证全面;其次要构建更加科学、操作性更强的指标体系;再次要加强组织管理;最后要把握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尊重基础教育发展的现实处境和国情现状,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