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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耕地资源是我国粮食生产能力构成要素中的“擎肘”。粮食生产能力在未来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中成为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农用地产能核算是深化耕地资源数量与质量并重管理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国内外农用地产能核算理论包括自然生态带理论、土地生产力形成原理、土地质量观、土地经济学原理、地域分异理论和土地适宜性理论等,这些理论在自然、社会、经济等方面为产能核算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研究方法。本文主要应用分层抽样法、比较法、定性和定量分析法、特尔菲法和3S技术等技术方法,根据国家农用地产能核算的技术规程,用定量分析法分别研究了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研究结论如下:(1)库伦旗理论产能最高的是扣河子镇,理论产能为1.65万吨,其理论单产为5628.25kg/ha;最低的是茫汉苏木,理论产能为0.21万吨,其理论单产为5624.73kg/ha。(2)库伦旗可实现产能最高的是扣河子镇,可实现产能为1.34万吨,其可实现产能单产为4565.73kg/ha;可实现产能最低的是茫汉苏木,可实现产能为0.21万吨,其可实现单产为4643.62kg/ha。(3)库伦旗实际产能最高的是扣河子镇,实际产能为1.07万吨,其实际单产为3660kg/ha;实际产能最低的是茫汉苏木,实际产能为0.12万吨,其实际单产为3202kg/ha。(4)库伦旗农用地理论产能单产为33750.54kg/ha,可实现单产为27623.73kg/ha,实际产能单产是20526.50kg/ha,实际产能单产分别占理论产能单产和可实现产能单产的60.82%,74.31%。(5)库伦旗理论总产、可实现总产、实际总产分别为335.0万吨、278.45万吨、193.13万吨。实际总产分别占理论总产和可实现总产的60.82%和74.31%。农用地产能核算成果运用建议:在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当中的应用;应用于土地规划领域,构建规划区域内农用地产能不降低为目的评价体系;建立规划区域内农用地产能不降低为目的评价体系,以产能好标准代替数量质量折算,为科学评定占补平衡提供便捷途径;其他应用领域,如确定人口承载力和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中的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