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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媒体监督对刑事司法活动所起的作用日益重要,它不仅有助于普法宣传、从某种意义上也确实有助于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实现。但如果我们过高地估计了媒体监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而放松了对这种监督的规范和限制,它必然会给刑事司活动带来很多问题。我国目前就是由于梳理不清媒体监督与刑事司法活动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关系,并且也缺乏对媒体监督的有效规制措施,从而使得媒体监督干扰刑事司法活动的情形时有发生。媒体的这种不当监督加剧了社会民众和司法机关之间的敏感关系——这种紧张情绪必然会伤及司法权威乃至最终影响到司法公正的实现,所以本文试就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间的关系做一番探讨,希望能从理论上得到解决现实问题的灵感。本文分为四章,各章内容大致如下:第一章主要论述了媒体监督和刑事司法公正的含义以及媒体监督与司法活动对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媒体监督与刑事司法活动虽然都对司法公正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刑事司法活动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较之媒体监督更有优势,因而刑事司法活动理应肩负起实现司法公正的主要职责,媒体监督只能起到配合和辅助的作用。因此,必须对媒体监督恪以必要的规范和限制,使之不得越俎代庖乃至干预刑事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第二章主要论述了世界各国关于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立法和实践,笔者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以及瑞典作为论述的对象,并主要着眼于这些国家调整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的特色制度,试图从这些国家对媒体监督进行规范和限制的先进举措中寻求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第三章着重介绍了媒体监督所应尊循和贯彻的几个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维护司法独立原则、贯彻无罪推定原则、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和客观公正原则。介绍和探讨这些原则的意义就在于它们是衡量媒体对刑事司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是否恰当的重要标准。通过这些标准很容易就判断出媒体的这种监督方式是否逾越了界限而对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造成了干扰和妨害。最后一章主要论述如何完善我国媒体对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笔者首先阐述了我国媒体的不当监督在干预司法独立、影响刑事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然后从新闻立法的缺失和司法机关对待媒体报道的态度消极这两个角度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针对我国实际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和完善的建议。这些建议大致可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出台明确的新闻立法加强对媒体监督的规范和约束、相应地调整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程序、转变司法机关对媒体的消极被动态度以形成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