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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位于浙江南部沿海,瓯江口北侧,其包括自乐清市岐头山咀起,经洞头县北小门岛、大乌星,至玉环县大岩头灯标连线以北的全部海域。海岸线以下总面积约463.6 km2,潮滩面积约220.8 km2,海湾大陆岸线长约184.7 km。随着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入海污染物排放量日益增大,总量已经超过了海湾的自净容量。根据2006年的调查数据,整个海湾无一类水质的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海域总面积占全湾面积的72%,尤其是总氮(TN)和总磷(TP)的过量排放已经导致乐清湾绝大多数海域处于富营养化状态,使得近海海洋生态环境恶化,同时也影响到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面对乐清湾水质恶化的严峻局面,建立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为目标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迫在眉睫。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包括污染物入海通量估算、海洋环境容量计算、汇水区和沿海乡镇容量的优化分配、行业容量分配、排污权交易体系及其交易规则的建立与完善等。本文依据乐清湾实际情况,重点对容量分配技术、排污权交易体系与相关交易制度进行了研究,获得了以下研究成果:(1)乐清湾海洋水环境质量分析及综合评价乐清湾表层水质、沉积物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海湾综合环境质量评价结果显示:乐清湾海水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除了浮游植物外,海湾大部分海区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的多样性和均匀性下降。外湾综合环境质量最好,内湾最差。(2)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法对于入海污染物总量分配,先用数学规划法和平权函数分配法进行区域污染物总量分配,通过方案公平性和经济性评价确定区域分配方案;再用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群决策博弈分配模型,进行乡镇入海污染物总量分配;最后基于等比例分配的原理对行业入海污染物总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为了保证分配结果的实际可操作性,根据地区实际削减能力建立了分配结果调整模型。对于排污权交易体系,主要对其中的交易技术规则、实施步骤和保证措施做了规定。(3)乐清湾入海污染物总量分配技术应用根据乐清湾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模拟了未来规划年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不同情景的污染物控制排放方案,结果显示对于近期CODcr总量分配,2010年乡镇允许排污分配量最大的是坞根镇,为7031.99吨,最小的是智仁镇,为176.30吨。2010年芦浦镇的养殖业允许排污量最大,为7246.78吨;2010年大荆镇工业允许排污量最大,为601.32吨;乐成镇生活排污量最大,为778.54吨;2010年温峤镇农业排污量最大,为432.87吨。对于在两种不同模拟情景下的中期CODCr总量分配,2015年坞根镇允许排污量都是最大的,均为7931.99吨;2015年福溪乡允许排污量都是最小的,均为82.11吨。2015年行业CODCr允许排放量中,养殖、工业和生活允许排污量最大的分别是芦浦镇、大荆镇和乐成镇。对于近期TN总量分配,2010年乡镇允许排污分配量最大的是坞根镇,为334.27吨,最小的是福溪乡,为17.22吨。2010年芦浦镇养殖业允许排污量最大,为271.56吨;2010年乐成镇生活排污量最大,为93.06吨;2010年乐成镇农业排污量最大,为167.56吨。对于三种不同模拟情景下的中期TN总量分配,2015年坞根镇允许排污量都是较大的,为270吨-320吨;2015年福溪乡允许排污量都是最小的,为11.19吨。2015年行业TN允许排放量中,养殖、生活和农业允许排放量最大的都分别是芦浦镇、乐成镇和温峤镇。对于近期TP总量分配,2015年乡镇允许排污分配量最大的是坞根镇,为49.89吨,最小的是福溪乡,为1.93吨。2015年芦浦镇养殖允许排污量最大,为42.47吨;2015年乐成镇生活和农业允许排污量都是最大,分别为18.95吨和15.71吨。对于三种不同模拟情景下的中期TP总量分配,2015年坞根镇允许排污量都是较大的,为38吨-48吨;2015年福溪乡允许排污量都是最小的,为1.7吨-2.2吨。2015年行业TP允许排放量中,养殖、生活和农业允许排放量最大的都分别是芦浦镇、乐成镇和温峤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