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公务员的行政公务人员

被引量 : 1次 | 上传用户:jiashi09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的讨论对象是非公务员的行政公务人员。他们是相对于公务员更为庞杂的人员。他们在数量上、从事公务的重要性等方面不如公务员,但他们总体上却承担了很大一部分行政事务。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范和保障,他们没有统一的法律来规范和保障。因此,有诸多的问题需要探讨。首先,本文确定非公务员的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根据各自所属的组织的不同,总结出五种类型,分别是行政机关中的非公务员的行政公务人员、被授权组织中的非公务员的行政公务人员、受委托组织中的非公务员的行政公务人员、被授权的非公务员的行政公务
其他文献
依法行政日益成为我国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的基本准则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作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之一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其他行政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仅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其中有很多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立法尚未对其进行有效的规范。主要存在着制定主体不明
学位
公务员报考年龄条件指国家对公务员报考者的年龄要求。《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者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公务员报考年龄条件实际上是基于年龄而对公民在法律上的区别对待。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法律的区别对待,特别是针对公民无法改变的客观特征如年龄、性别等的区别对待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客观标准,否则就造成立法歧视。我国公务员年龄条件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客观标准?是否违
学位
听证制度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在形式上有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之分,听证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广义上的听证包括立法、司法和行政听证三种形式。行政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作为公民参与行政的重要制度已成为当今世界法治各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 随着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发
学位
基于现代国家职能转变与公众对行政民主化的期望,行政合同作为一种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公共事务的手段越来越被世界各国政府所普遍采用。与传统的以支配和服从为特征的行政行为相比,行政合同实现了“权力”与“契约”的有效结合,减少了行政权力单向、强制、僵硬的因素,增加了合意、民主的柔性成分,改善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对于实现行政的公平与效率更为有利。 在我国,行政合同是与农村的改革与发展相生相伴的。在今天的
学位
医患纠纷是当前我国社会一个沉重而热门的话题,因医患矛盾而引发的法律问题已成为民事法学领域的热点、难点。但是由于相关理论研究的滞后,立法的不完善及社会各界对医患关系认识的差异,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曾难以得到切实有效保护,一方面是医护人员遭患方暴力袭击有增无减,另一方面是一些患者到处鸣冤叫屈。而不争的事实是通常情况下,患方的民事权益无法得到充分维护。虽然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学位
房屋自古以来就是人们生活的最基本需要,也是社会稳定的关键所在。“居者有其屋,食者有其田”是自古以来中国人的理想世界,新中国的建立基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打破了原有的居住环境,人们不得不面临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中作出艰难的选择。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经济的飞速发展,旧有的城市格局已完全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大规模的城市房屋拆迁在中国的各个城市如火如荼地进行。与此
学位
转基因食品已经进入的人们的生活,但大多数人仍对其所知甚少,我国现存的转基因食品较少,但在许多进口的食品中都有可能含有转基因成分,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也逐步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一方面是指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对生态存在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指利用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转基因技术给传统生物技术带来彻底革新和巨大效益,当人们欢欣鼓舞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要面对这项新技
学位
现代行政法的价值目标是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平衡,这种平衡的侧重点在于控制行政权力。行政契约从订立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均允许双方当事人之间平等协商、互提条件,甚至讨价还价,其实质是在“自动寻找”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最佳“临界点”,这种利益博弈在契约中则外化为契约主体权利与义务之具体配置与设计。契约与行政法相融之伊始,行政契约整体上呈现出一种混沌与无序,无论契约种类,抑或实际应用。由此,契约主体权利与义务之
学位
行政执法涉及范围广泛,与公民的关系十分密切,直接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然而,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现状不容乐观。执法人员往往只注重自己的管理功能,而忽视自己的服务功能;只注重自己的权力行使,而忽视了公民权利的保护,这导致了行政执法人员与公民之间纠纷不断、矛盾激化。因此,本文在对现实中行政执法存在的弊端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德国、台湾地区的行政和解契约,以及我国学者提出的行政诉讼和解、刑事和解等理论,提出在行
学位
伴随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完善,行业组织的发展在我国正方兴未艾,因为它们不仅是市民社会的基础性力量,同时也是政府失败、市场失灵和合同失效的有效替代。或许正由于行业组织在社会转型时期承载了太多的历史使命、人们给予了太高的期望,使得行业组织变得有些性质不明、身份难辨。为了弥补法学研究的这一缺憾,为了给正在被政府侵权的行业组织和正在被行业组织侵权的相对人一个合理的解释,给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救济渠道,本文拟
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