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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国家征收的“刍稿”税可上溯到先秦时期。由于“刍稿”是饲养马牛等牲畜必不可少的物品,先秦时期各国均设置有专门的官吏负责收集和管理会稿。春秋战国时期,国家体制发生重大变革,“户口登记制度”和“授田制”在各国普遍推行后,“刍稿税”遂正式成为国家的重要税种之一,并根据两个标准分别进行征收。以秦为例,自商鞅变法推行“授田制度”和“编户制度”以降,刍稿税就是国家正税。它既是土地税,以“民众土地多寡”为依据进行征收;同时还是“户税”,以国家登载的“户口”为依据进行征收。这种“以亩计征”和“以户计征”的刍稿税为两汉所继承,不过,汉代刍稿税较诸于秦代,有两点重要变化。一是刍稿税的构成上,汉代对“户刍”的重视程度超过“田刍、稿”;二是在征收方式上,秦汉虽均推行“实物征收”与“折钱征收”并行的制度,但汉代“折钱征收”的特点更加明显。同时,从出土的秦汉简牍来看,秦汉特别重视刍稿税的管理,设置了颇为完善的刍稿管理制度。刍稿作为马牛等牲畜必不可少的饲料,在秦汉国家的统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于马匹广泛使用于公文传递、军事征战、物资运输等场合,支撑着帝国的运转,而饲养马匹离不开刍稿,因此“刍稿”对于秦汉帝国来讲,其重要程度类似于今天的石油,不可或缺。同时,刍稿税的征收在促进土地开垦、增强政府控制力等方面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秦汉以后,刍稿税的征收方式不断发生变化。魏晋南朝时期,刍稿税不再单独列为税种,而是归并至户税之中,统一按户调征收。到了隋唐时期,刍稿税又独立成为国家的正式税种之一,只是名称发生变化,不称“刍稿”,而称为“税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