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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于我国的司法实际,以及通过对世界各国刑事简易程序的比较与分析,我国的刑事简易程序存在着种类较为单一、刑罚适用过重的特点,己满足不了现代社会的发展。刑事速裁程序作为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的重要举措,应当在高度借鉴意大利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协调公正价值与经济效益价值,在试点结束后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方式把速裁程序纳入到简易程序中来,构建多元化的刑事简易程序体系。并且由于我国刑法是重刑主义的刑法,刑罚普遍偏重,为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应当同时修改刑法,将大量犯罪的刑罚予以轻刑化修正,使速裁程序在简易程序中发挥真正作用。对比意大利五种简易程序的设置就我国现行的三种刑事简易程序提出改革建议与基本构想,即赋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更多的权利保障,构建中国式处罚令程序、快速与立即审判程序,并完善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程序,而试点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具有很好的补充作用,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与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