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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采用何种模式,主要取决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金融、立法的历史背景。目前,各国金融监管模式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欧洲中央银行成立后,欧元区国家中已有多半国家将银行监管从央行中分离出来。二是,英国、日本、瑞典、丹麦、澳大利亚将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统一于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三是,美国由美联储作为伞式监管者,负责监管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证券、保险分别由其他监管部门分别监管。四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仍由中央银行同时负责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但从总的来说,越来越多的国家金融监管采用了与央行货币政策职能相分离的模式。从这种意义上讲,我国成立单独的银行监管机构,符合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国际上银行监管的总趋势。 我国目前采取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经营和监管模式是符合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经营管理现状的。但在世界金融混业经营大势所趋的今天,我国金融业如何面对国际化的竞争和挑战?我国金融业的经营和监管制度是否符合我国经济和金融业的长期发展?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何在?本文将分四章对此进行探讨:第一章是概述,主要是相关概念的界定以及有关金融监管的理论综述,为论文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是金融监管模式的比较,以美国、英国、日本等几个典型的国家为例,介绍了世界上的三种监管模式,并针对他们的特点,分析了优点及不足;第三章是在第二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西方各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演变趋势,从而找出监管模式的路径依赖;第四章介绍了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并针对目前的问题,借鉴西方国家的监管模式,提出对策建议。 通过本文,可以看出没有一个“最理想监管模式”可在全球适用。必须承认不同国家现行的监管体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而且最适宜的监管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