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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产资源及矿产品市场长期在政府行政手段指导下实行低价格高补贴的福利价格政策。这不仅助长了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率低,而且导致矿产资源企业亏损严重,无法进行补偿性再投资,更给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和国家的战略安全埋下了隐患。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一个合适的矿产资源价格,确立矿产资源作为商品的地位,培育一个良性的矿产资源市场。在这个价格体系中,既有市场供需的作用,又有政府指导价格和税费导向的作用。而这个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的结合点就应该是政府为主导的定价。本文研究的中心就是如何充分有效地发挥政府调控力量和市场机制调节力量,把我国的矿产资源经济发展导向符合我国经济战略发展的方向。本文主要研究成果与创新:1.通过对国际矿产资源行业发展主流趋势的研究,系统比较现有资源价格定价方法和其对国家经济的贡献,论证了矿产资源可持续性发展本身具有价值,提出用环境重置成本衡量;论证了以政府调控为主导的市场性新价格体系可以决定公允的价格;还论证了矿产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可行性。2.通过系统分析世界主要国家的全球资源战略,综合归纳了正反经验,揭示了矿产资源价格水平是由众多的影响矿产资源价格的因素交互影响汇聚而成的理论依据。论文将影响因素分为10类进行论述:供求状况、矿业技术水平、储量品位、开采条件、选冶条件、区位条件、政策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其他因素。3.论文在讨论如何利用价格对矿产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时遵循了经济性、可持续性、生态性、空间性等准则,推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最优化和可持续利用的研究,而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宜进行市场化配置。论文中借鉴国内外成熟的资源定价理论,对比国外通行做法,立足于国内实际,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矿产资源的定价体系进行研究:一是分析了现行中国矿产资源政府行政定价的制度及其对市场的影响,找到部分调控影响不到、不力或过度的问题;二是比较了国内外现行不同的矿产资源定价体系及其对市场的影响,提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矿产资源定价体系;三是科学地提出了我国在应对未来资源提价过程中如何合理发挥政府调控手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