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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资源富集区,集资源富集、生态脆弱、环境敏感、经济落后等特征于一体,是我国最具典型意义和研究价值的区域之一,其发展面临诸多机遇与挑战,资源开发及其收益分配是问题的核心。研究此问题,对于保障欠发达资源富集区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运用AHP和GIS方法界定了我国欠发达资源富集区:分析了资源开发收益的来源构成、表现形态及分配要求;从财富分配对区域发展的影响角度,以大同市为例,揭示了历史上资源开发收益分配与资源型城市衰退的关系,分析欠发达资源富集区可持续发展对资源开发收益分配的基本需求;再以毕节地区典型案例为基础,分析了当前资源开发收益在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分配状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成因;归纳了国际上资源开发收益的区域分配经验,提出了基于区际公平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制度创新思路和改革建议。
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我国欠发达资源富集区主要分布中两部地区,集资源富集、生态敏感等特征于一体。
第二,自然资源资产不同于自然资源,其收益来源包括自然资源本身价值、有关权益价值和劳动投入等;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应遵循正收益优势、近圈层优先、为未来预留等原则。
第三,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对资源富集区的片面定位以及资源价格政策,导致了资源富集区的经济利益流失;资源型企业因缺乏经营自主权、适宜的发展政策和过重的社会负担而失去发展活力;以资源开发为主的区域经济使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畸形化,城市化水平低、所有制类型单一,致使资源型城市衰退。为促进欠发达资源富集区可持续发展,中央政府应重视资源富集区在资源开发中的利益需求,地方政府应着力培育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政府还应实施积极有效的资源型产业发展政策和促进社会财富的均衡分配。
第四,当前我国资源开发收益的利益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资源型企业、企业职工、矿业社区居民以及后代子孙。目前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存在诸多问题,如国家的所有者收益没有得到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地方政府内部之间的利益分配也不公平;总体上矿山企业的发展环境不佳;矿区难以分享资源开发的收益;资源输入区要比资源输出区获得更多的利益;后代人的收益模糊;资源收益被多半被用于当前短期消费等。
第五,国际上关于资源开发收益的区域分配经验有建立资源型财政预防管理机制;尽可能减少矿区负面收益;重视资源开发中地方政府的利益分享;维护矿业社区特别是土著的利益;协调与企业的之间利益分配关系,制定适宜的矿业政策等。基于区域公平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制度创新应着眼于多层次多渠道增进资源富集区在资源开发中的利益收益,并通过加强国有资源型资产的管理、完善有关矿业立法、改革分税制和推行适宜的行政管理制度来满足欠发达资源富集区的利益需求,促进其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