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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治国方略和社会现象,源远流长,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法治稳定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权益,调节社会关系,推动社会发展,是治理国家的普遍规则。中国社会发展目标之一是实现依法治国。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法治与法制密切相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二者是统一的: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前提,法治是法制的出发点、落脚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法制思想对社会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刘少奇作为主要领导人之一,结合工作实际,在法制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形成自己的法制思想。刘少奇法制思想有特定理论来源:幼年时期接受儒家思想教育,儒家法制思想对他产生深刻影响;青年时期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对他产生重要影响;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法制思想对他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刘少奇法制思想的形成受当时国际背景、国内背景制约:在国际方面,主要是两次世界大战和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在国内方面,主要是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影响。此外,刘少奇法制思想的形成受个人因素影响,主要是其高尚的人格。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刘少奇法制思想也是如此,经历萌芽时期(1922-1935)、形成时期(1936-1949)和成熟时期(1950-1966)三个阶段,逐渐完善。他的法制思想主要包括立法思想、执法思想(包含司法)和守法思想三个方面。在立法思想方面,他积极领导工人运动,加强工会立法,维护工人权益;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加强政权立法,推动政权建设;在土地改革领域,根据各个阶段特点制定相关法律,保证土地改革顺利进行。立法思想具有客观性、民主性、科学性特点,有助于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奠定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在执法思想方面,刘少奇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他提出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公检法既独立行使职权又互相合作、公检法加强自身建设、区别对待罪犯并坚持教育和改造相结合、加强法律监督和坚决制止破坏法制行为的执法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具有秩序性、人民性、独立性和制约性特点,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执法队伍建设和加强人权保障意义重大。在守法思想方面,刘少奇认为守法是对法律的尊重和服从,在法律运行中居于重要地位。他提出法律保障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全社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党员模范守法、党正确领导国家和社会与通过教育、宣传提高民众守法意识的守法思想,目的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权威,具有广泛性、统一性和强制性特点,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守法、坚持权利义务统一和促进法治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应积极借鉴刘少奇法制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指引正确方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坚持社会主义民主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必要前提,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按照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主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