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工作搞好,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就要依靠包括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积极工作,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要靠它来贯彻执行,并创造性地同本地的实际相结合,农村基层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愿望也要通过基层党组织才能反映到上级领导机关。农村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基础,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实现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公推直选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中最具标志性的创新之一,是对农村基层党内选举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的探索和实践。经过在四川、江苏、河南、山东等省的一些地方探索和试点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党的十七大对公推直选给予充分的肯定的,报告指出:“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做好农村基层公推直选工作,符合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取向,也是推动农村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建设的新举措和新形式,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基层党内选举制度指明了方向。本文首先概述了农村基层党内选举的涵义以及制度构成,回顾了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层党内选举制度的历史演变,通过对公推直选的涵义的简要分析、公推直选方法和程序的简要论述、推行公推直选的理论基础的进一步论述,分析了农村基层党内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总结了了公推直选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农村基层党内选举公推直选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公推直选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