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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自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面临严峻挑战,迫切需要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新的发展形势,调整完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文以浙江省内三个典型县级市(临安市、桐乡市、奉化市)为研究对象,首先评估原规划实施情况并分析其主要问题。其次结合原规划的问题和新的时代背景,提出规划调整完善应树立的新的编制理念与目标。为进一步评价其是否切实体现了编制理念的转变,从三个维度对规划调整完善前后方案进行比较,总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提出的创新性编制方法,从而得到对此次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综合评价,最后提出进一步优化途径和编制建议,为新一轮规划编制提供经验和参考。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原规划实施评估结果显示其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包括编制理念重建设轻保护、用地规模不合理、空间布局有待优化、节约集约实施效力不高四个方面。结合新的时代背景,规划调整完善应当树立新的编制理念的目标,即从保障型规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从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转变,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转变。(2)为进一步评价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是否切实体现规划理念的转变,基于原规划存在的问题,选择从三个维度(用地结构和规模、空间布局和管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与原规划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可看出规划调整完善方案针对原规划存在的问题有所改进,其规划成效主要体现在:编制理念更新,规划依据充分;指标切合实际,结构调整合理可行;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因地制宜;空间管制强化,规划刚性得以保障;多管齐下发力,节约集约效能体现。有效落实了新的规划理念。(3)尝试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建议及研究展望:提高公众参与度,保障公共利益最大化;细化国土空间分类分区,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规划动态管理机制,科学评估基础上有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