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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物业税是我国国内学者研究的一大热点问题。物业税之所以会引起广泛关注,原因在于物业税的开征将是我国房地产税费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我国房地产税费体制会产生全局性的影响。科学地界定物业税的内涵,合理地定位物业税的功能,仔细地设计物业税的税制要素,审慎把握与物业税开征相配套的相关税种和收费项目的改革,充分考虑物业税开征可能引起的问题,这些方面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顺利推行物业税,进而优化房地产税制,充实和稳固地方财政,因此关于这些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首先系统梳理了国内外有关物业税的研究成果,简单介绍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费体制以及各税种和收费的开征目的、特点及存在的弊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思考,详细论述了我国房地产税费体制的改革趋向,明确了物业税开征后应取消或合并的税种及收费,为后文中物业税税率形式的研究和税率值的测算做了重要铺垫。
接下来,本文科学地阐述了物业税的概念及其应当具备的特征,并很快将讨论的重心引入到物业税税率的研究中来,强调了税率在税制中的重要地位,同时指明了我国在物业税税率研究方面存在的两大不足之处,一是对税率形式的设定缺乏科学系统的论证,二是在税率值测算方面所做的工作较少。这两方面正是本文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接下来,本文开始了对物业税税率形式的研究。税收学经典理论告诉我们,效率和公平是任何一个税种税制设计的基本原则,那么对物业税税率形式的研究和设定也应从这两方面去分析、讨论。本文重点从行政效率、经济效率、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等四个角度分析了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应用于物业税税制对税收征管、商品住宅市场以及居民纳税人税负产生的效应,从这四个角度分别对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应用于物业税的效果做出优劣评价,在此基础上认为我国的物业税应采用比例税率。考虑到我国地区之间经济水平差距较大,若采用统一税率会引起较多弊端,本文分别阐明了这些弊端,提出不同地区可以采用不同的税率。同时从多个角度,详细论证了对同一地区不同类型的物业应按照相同的税率征税。从而将我国的物业税税率形式定位为因地区而异的差别比例税率。
随后,本文用大量的篇幅来测算我国各地区物业税的税率值,测算工作分别以地方财政收入和居民纳税人税负为视角来开展。前者所依据的思路是,由于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同时取消或合并了部分相关税种和收费,造成地方财政收入的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税率的设计应尽量使地方财政维持平稳;而后者则强调税率的设计应兼顾普通居民家庭承担的物业税税负,并将税负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基于地方财政收入视角测算得到的税率值应作为物业税税率下限的参考,而以居民纳税人税负为视角测算得到的税率值可作为物业税税率的上限,由此本文得到了我国各地区物业税税率的取值区间,并对其进行了分析。本文也对这两种视角下税率测算操作中的可取之处、缺陷及改进建议作了阐述。
最后谈一下本文的创新之处。物业的评估价值作为物业税的计税依据,在物业税税率的测算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基于地方财政收入视角的税率测算中,各地区应税物业评估价值的测算成为各地区物业税税率测算的关键部分。而各地区应税物业评估价值的测算又离不开各地区各种类型应税物业的建筑面积。由于数据的限制,为测算出各地各种类型应税物业的建筑面积,本文提出了“第二产业用房单位建筑面积所创造产值”及“第三产业用房单位建筑面积所创造产值”的概念,在此基础上提出并证明了关于不同地区产业产值和产业用房建筑面积之间内在联系的命题,为测算做了理论铺垫。这构成了本文的重要创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