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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点,又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适应了当时我国农业特点,对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粮食产量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提高都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尤其是21世纪以来,随着农村现实情况的变化,原有的集体土地所有制缺陷逐渐呈现,学者们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了各种改革主张,大致有四种观点:坚持和完善集体所有制;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私人所有制;实行土地混合所有制。笔者认为,青海省作为西部内陆省份,具体情况和全国其他地区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适合执行农民个体所有制。 第一部分绪论。说明研究背景、选题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部分是相关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借鉴。梳理了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总结了国内外土地所有制改革的经验,提出对土地所有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是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解决农村问题的一个基本核心的观点;第三部分青海农业区土地所有制改革的历史与现状。叙述了青海农业区土地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沿革,说明了解放之后青海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土地制度改革和土地政策的调整是分不开的,并且就当前青海农业区在土地所有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四部分青海农业区土地所有制改革的思路与对策。提出了改革青海农业区土地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重点分析了农民视觉下的土地所有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青海农业区土地所有制改革的方式及实现途径。 第五部分是结束语。总结本文的主要观点,提出在当前要解决青海农业区的“三农问题”,必须首先进行土地所有制的改革,而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是若干解决方案中最优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