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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执行问题,自该法生效之前就一直被广泛讨论。反垄断行政执法作为法律执行的主要力量,对执行《反垄断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而执法机制的构建决定着反垄断行政执法的水平。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限制、禁止竞争行为开始进入公众视野,这使得近年来反垄断行政执法在强度和频率上都达了前所未有的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一方面发挥出了其在禁止垄断、促进竞争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暴露出来了在机构设置、权力配置和执法程序上得众多问题。由于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本身对传统行政执法机构和程序的依赖,使得目前缺乏对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的整体性研究。鉴于此,为了完善我国目前的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促进《反垄断法》的执行,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发现目前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结合中国实际,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借鉴外国部分先进的执行经验,为完善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提出合理建议。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主要阐明了近年来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的趋势,并且介绍了典型案件——“高通案”中的执法问题,并且学界研究现状进行简要概述,明确本文的写作方法、思路和结构框架。第二部分,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的内涵及秉承的理念。首先对本文所论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的概念进行界定。概念界定中包括反垄断行政执法的概念,反垄断行政执法对传统行政执法程序的依赖与超越,以及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包含的具体内容。其次,特征分析从灵活与高效、专业性与复杂性和准司法性三方面展开。最后,对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所应秉承的公共利益和有效竞争理念进行阐述。第三部分,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现状及问题。现状介绍首先是反垄断行政执法的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包括中央一级以及中央与地方;其次是通过样本时间内的案件数据研究,介绍各家执法机构执法实效。问题分析主要包括权限划分、举证不足、权利保障、信息披露、罚金计算、执法独立性、执法公平性、执法专业性和执法监督九个方面。第四部分,国外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的经验和启示。本部分着重介绍欧盟、美国、日本的反垄断行政执法经验,包括机构设置和执法程序,尤其是个别程序制度的适用。并且归纳和总结出适用于中国国情的反垄断行政执法经验。第五部分,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制的完善对策。明确机制完善所要遵循的法治、适度和公益性原则,并且针对发现的问题,从科学划分反垄断行政执法权限,逐步改革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完善听证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保障当事人权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专业水平;建立包括经济、社会和司法在内的完善的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