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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恰逢社会转型时期,工业化浪潮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大批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集体迁徙,他们的进驻为拓展城市经济注入了各类新型元素,与此相对应,也产生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问题之一就是这个群体的身份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明确定义,即传统体制暂且不能以最科学的方法使其充分融入到城市中来。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建设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对其劳动权益维护的讨论一直以来就受到理论学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希望通过不断改革完善政府的相应保障政策以推进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维护也成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当前,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政策,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但就实践情况来看,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政府保障在政策规定、政策决策、政策执行以及政策反馈评估几个方面仍然表现出明显的不足。政策规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没有针对农民工的全国性专门立法和规定、缺乏专门针对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险种、农民工与其他职工的社会保障标准尚不统一。政策决策过程的问题体现在参与决策的主体不够多元化、决策的风险预估能力有待加强、决策程序制度有待完善。政策的执行问题主要体现在各级政府间利益的博弈、政府政策执行过程务虚、执行者权责分配不均、政策执行的基层监督较少。政策反馈与评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政策反馈及评估重要性认识不强、政策反馈及评估机制不健全、对政策反馈及评估结果不重视、政策评估系统缺乏相关法律配套。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维护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共同协作和共同推进。但对于现代国家而言,政府及其政策理应成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主导者、推动者和责任者。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对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维护政府保障政策予以优化:从调整政策的价值取向、完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对政策规定作出优化;政策制定过程从促进制定主体多元化、公开论证保障政策可行性、提高决策主体的决策能力以及规范政策决策程序,优化政策质量几方面进行完善;政策的执行情况从健全执行机制、明确部门权责划分、加强政策执行过程监督进行完善;政策的反馈与评估从采取多元化评估的方式并促进独立化的评估组织、行程制度化的评估程序并强调公开化的评估结果、构建对接式的反馈渠道并拓宽多样性的反馈形式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