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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随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当前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节省行政审批资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因此,完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模式,成为刺激市场主体生命力的迫切需要,切实提高政府的现代化治理能力。但是,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机构在所有地区,都是自下而上摸索起来的,其性质、功能、管理权限、操作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许多差异,关于自我发展和建设的法律定位尚不清楚,权力边界不明,服务功能不完整的问题。本文重点运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的具体应用,回顾了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改革历程,介绍和分析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运行模式,以呼和浩特市为例,介绍了其意义、建设背景、操作模式、功能定位,以及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过程中的主要实践成果,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提出完善和改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运行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在国家一级加强顶层设计的提议,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建设和运行提供法律保障,集中行政许可权后澄清的法律责任,确定集中权限的应用范围,建立横向与纵向的协调联动机制,有效加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经费投入,及人才队伍引进等完善措施,进一步完善审批和监管制度分离,为下一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