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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青蒿琥酯(AS)和三氯苯达唑(TBZ)对斯氏狸殖吸虫感染的治疗效果。
方法:从四川省兴文县仙峰镇采集的溪蟹中分离斯氏狸殖吸虫囊蚴,以腹腔注射的方式感染大鼠80只(25个囊蚴/鼠)及犬3只(200个囊蚴/犬)。80只鼠分用于实验1(12只)、实验2(40只)和实验3(28只);3只犬用于实验4。实验1 12只感染大鼠随机分为A-C3组,每组4只。于感染后30天用药,A组灌服青蒿琥酯200 mg/kg,隔日(EOD)再用药一次,共2次;B组灌服吡喹酮(PQZ)150 mg/kg,隔日再用药一次,共2次;C组为不用药对照组。12只大鼠于用药结束后48h剖杀,各组分别检虫并对虫体作光镜(LM)和透射电镜(TEM)观察。实验2 40只大鼠随机分成H-L 5组,每组8只。感染后30天给予治疗,其中H、I和J组分别为青蒿琥酯低、中、高剂量治疗组,灌服青蒿琥酯,每周一次,每次剂量分别为50、100和150 mg/kg,连续四次,总剂量分别为200、400和600 mg/kg;K组为吡喹酮治疗组,灌服吡喹酮150 mg/kg,隔日再用药一次,共2次; L组为不用药对照组。青蒿琥酯治疗结束后30天剖杀此40只大鼠。实验3 28只大鼠随机分成0-R 4组,每组7只。感染后90天后给予治疗,其中O、P组为三氯苯达唑低、高剂量治疗组,灌服三氯苯达唑剂量分别为150mg/(kg·d)×3d、300 mg/(kg·d)×3d;Q组为吡喹酮治疗组,灌服吡喹酮150 mg/kg,隔日再用药一次,共2次;R组为不用药对照组。 28只大鼠均于三氯苯达唑治疗结束后50天剖杀。实验4 感染后90天,2只犬分别灌服三氯苯达唑100mg/(kg·d)×2d和100mg/(kg·d)×3d,另外1犬作为对照。3只犬于治疗结束后50天剖杀。
结果:
实验1、光镜下:对照组虫体体壁连续,各层结构完整,壁较厚。肠支、睾丸及卵巢等内部结构清晰可见,排列有序。青蒿琥酯组虫体所见与对照组基本一致,体壁及内部结构均未见缺损或破坏。吡喹酮组虫体体壁缺损,体壁各层结构不完整,壁薄,内部结构,尤生殖系统破坏严重,肠支不完整,肠壁变薄且不连续。肠上皮细胞水肿、空泡甚至脱落。电镜下:青蒿琥酯组及对照组线粒体结构清晰完整,吡喹酮组线粒体变性,结构不清。
实验2、青蒿琥酯低、中、高剂量组和吡喹酮治疗组的减虫率分别是12.3%、8.6%、7.4%和51.8%。吡喹酮治疗组的检虫率、虫体大小、肺虫囊数和肝、肺病变程度均与对照组有统计学差异(P<0.05),青蒿琥酯低、中、高治疗组以上指标与对照组均没有显著差异(P>0.05),且青蒿琥酯各治疗组之间亦没有显著差异(P>0.05)。
实验3、三氯苯达唑低剂量组、三氯苯达唑高剂量组和吡喹酮治疗组的减虫率分别是74.3%,91.4%和65.7%。 3个治疗组的检虫率、虫体大小和肺虫囊数均与对照组有显著差异(P<0.05),肝、肺病变程度轻或明显好转;三氯苯达唑低、高剂量组的检虫率、虫体大小和肺虫囊数均低于吡喹酮治疗组,且三氯苯达唑高剂量组与吡喹酮治疗组有显著性差异(P<0.05)。
实验4、三氯苯达唑2d、3d治疗犬的减虫率分别是72.8%和96.1%, 2d和3d治疗犬的检虫率、虫体大小和肺虫囊数均与对照犬有显著差异(P<0.05)。
结论:青蒿琥酯对斯氏狸殖吸虫童虫无体内杀虫作用或杀虫效果甚微,有待进一步研究;三氯苯达唑对斯氏狸殖吸虫杀虫效果显著,疗效随剂量的增加而增高,其治疗斯氏狸殖吸虫病的疗效优于吡喹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