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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通过的《巴黎协定》,关于其厘定的气候目标中国做出了具体的承诺,中国在此之后也制定了《“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随着2016年11月《巴黎协定》的正式生效,气候变化已经不再是国家或者国际层面的问题,也是包括地方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在内的非国家行为集体合作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2017年我国碳交易市场也开始启动,各种分配方案也在不断的试点中,保护环境,减少碳排放已经是全社会的责任。本文基于此在对我国产业集聚区的碳排放做初步的研究后发现产业集聚的碳减排存在不确定性,产业集聚作为国家进行规模经济的必然产物是普遍存在的,但是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碳减排的不确定性,在研读了很多学者的文献后,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外商直接投资一方面会产生一定的技术效应,技术的溢出效应会成为产业集聚的一个很大的动力,另外一方面外企的进入会带来大量的低碳技术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污染和排放,中国是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成为了发达国家企业的污染避难所,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可能会对碳排放存在不确定性。本文首先对我国目前的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集聚及碳排放的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分析可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在近几年不断上升,且保持高的增长速度,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向以东部为主,对中西的投资虽在增加但是依旧不太明显,在产业上投资方向开始由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变,对于产业集聚,东部的工业产业集聚程度相对较高,中西部也逐渐曾上升趋势,但是速度比较缓慢,西部地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集聚程度在近几年有很好的效果,一些发达地区的产业集聚程度在不断提升其碳减排总量也在不断上升,从碳排放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出,各地区的碳排放总量依然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其增长率已经开始逐年下降,说明我国的碳减排政策起到一定作用,但是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本文在实证方面,首先进行简单的多元回归,对产业集聚和碳排放进行了回归分析,加入了agl的平方项,结果发现产业集聚对碳排放的关系存在不确定性,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集聚存在交互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FDI门槛模型对我国1995-2015年3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通过检验外商直接投资作为门槛变量存在双门槛效应,回归结果显示当外商直接投资量小于494.22时,中国的产业集聚对碳排放的作用为正值,正效应的作用很强,即会随着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碳排放量会增多,当外商直接投资大于1254.84时外商直接投资对产业集聚的碳排放作用呈现弱化作用。最后加上从其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本文提出几点政策建议:一、我国外商直接投资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现有的基础上应该加强引进对中西部的投资,坚持对外开放。二、我国的工业经济转型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引进应该严管市场准入制度。四、我国加快鼓励低碳技术的引进和技术创新,落实经济绩效非“唯GDP”论,更多的将生态环境和绿色经济加入到考核机制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