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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作为干部队伍的后备军,肩负着治国安邦的重要使命,对于他们的培养与选拔既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紧迫任务,又是事关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我党在领导中国六十多年的蓬勃发展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将其作为我党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而破格提拔作为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用人制度,弥补了传统干部选任方式的弊端,打破了论资排辈、台阶晋迁的限制,遵循了“特别优秀”和“特殊工作需要”的用人标准,看德才,凭实绩,不拘一格选人才,让越来越多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干部的岗位,为整个干部队伍注入了朝气和活力,进一步推进了富民强国的“中国梦”的实现。但是近年来,违规提拔年轻干部的事件屡屡被曝光,“最年轻镇长”、“最年轻市长”、“最年轻厅官”的频繁出现,使得破格提拔一度陷入社会舆论的漩涡,偏离了良性发展的轨迹,年轻干部破格提拔的问题也随之凸显。首先,破格干部的实绩不足、能力欠佳,违背了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其次,破格提拔违规操作、权力滥用现象屡见不鲜;再次,官员干部子女的频繁提拔,阻塞了弱势阶层向上流动的通道,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社会阶层的固化;然后,群众对政府的有罪假设,使得破格提拔陷入惯性质疑的窘境;最后,破格提拔曝光后,政府应急处置不当,造成其用人公信的下降。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非正式制度的路径依赖、破格标准及程序规定的迟缓、提拔信息的不公开、权力监督的形同虚设、行政问责的执行乏力、回避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资本的不均等。为了加快我国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推动破格提拔工作的健康发展,本文从应然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一是从转变思维观念和塑造现代行政文化入手,破除非正式制度的路径依赖;二是通过完善破格提拔的用人标准及其健全相关的程序规定,来规范破格提拔工作的开展;三是扩大破格提拔的信息公开和重视政府网络发言人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四是构建有效的监督体系,通过监督主体的多元化及监督方式的多样化,来限制权力的滥用;五是落实行政责任的追究制度,明确责任界定,严肃责任追究,强化权责统一;六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回避制度,扩充相关的回避内容,遏制近亲提拔;七是加强立法体系的建设,通过制定统一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破除社会资本的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