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用风险转移(credit risk transfer,CRT)指的是商业银行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将自身的信用风险从资产负债表内转出,通过场内外交易市场转移到其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转移的主要渠道有资产证券化、贷款销售、贷款抵押债券、信用违约互换以及相关衍生品。信用衍生产品创新导致的流动性枯竭是这次金融危机的内因之一,是这次金融危机区别于此前历次危机的重要特征。在金融危机后的监管改革中,包括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与流动性监管、影子银行体系监管、资产证券化市场改革、场外衍生品标准化和引入中央交易对手机制、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等,信用衍生产品均是核心改革对象之一。因此,研究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具有很强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引起流动性风险、进而导致金融机构自身和整个金融体系的波动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 本文构建了一个将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流动性风险和金融稳定融合一体的分析框架,从金融机构微观个体效率和金融体系宏观稳定两个层面研究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对金融稳定的影响,利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提出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框架,同时结合国内外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从保持金融稳定角度提出了发展我国信用风险转移市场的相关政策建议。 目前研究结论一般认为信用风险转移对金融稳定性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同时存在,尚无绝对定论。一方面,信用风险转移在降低微观个体银行的风险上的正面作用得到了绝大多数研究者的承认。另一方面,信用风险在银行间的转移,以及在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转移,到底是降低了系统风险还是增加了系统风险,仍然有不一致的看法。信用风险转移工具导致银行在对贷款项目监督上努力程度的改变,以及对监管层监管能力和货币政策执行力上的挑战,也存在诱发金融体系风险的可能性,需要进一步深入评估。 本文对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的风险特征、累积及传递途径进行了分析,认为信用风险转移产品会增加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转移产品的风险源头是作为基础资产的企业或个人的信用风险。信用转移的发起机构受道德风险引发的弱化放贷行为、投机性的风险逃避机制以及流动性缺失的绑架效应的影响,是风险助推者。信用衍生产品的分离和打包会加重信息不对称情况,会传导和放大信用风险。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在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之间形成了双向的风险传导路径: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出发点在于将信用风险从商业银行自身转移到整体金融市场,是将信用风险从信贷市场传导到资本市场,但商业银行参与或投资银行的杠杆化融资又将信用风险由资本市场回传到信贷市场。所以,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引致金融危机有三个关键点:一是发起人、评级机构和投资者等市场主体的道德风险;二是信息披露不充分,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三是监管理念与方法落后于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步伐。为支持上述观点,本文对信用风险转移对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 在理论部分,本文构建了一个融合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流动性风险和金融稳定的模型,研究了风险资产流动性对银行持有风险资产的行为以及银行稳定性的影响,分析表明:一是风险资产流动性越高,不管是平常时期流动性还是危机时期流动性,尽管有助于银行以较小损失变现资产,却都会鼓励银行持有更多风险资产;二是平常时期流动性越高,违约概率和违约后损失越高,银行稳定性越低;三是危机时期流动性与银行稳定性之间呈U形状,即随着流动性升高,违约概率和违约后损失先升高后降低,对应着银行稳定性先降低再升高。所以,信用风险转移产生的流动性是一个双刃剑,可能通过鼓励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而降低银行稳定性,但如果危机期间,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贴现窗口甚至直接购买风险资产的形式提高市场流动性,就能够提高银行稳定性。这说明发展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必须辅以审慎的流动性监管。 在实证部分,本文通过面板数据双重差分研究方法分析了进行信用风险转移创新银行的风险(用银行股票的Beta来衡量)的变化,分析表明:CRT银行是实实在在的风险承担者:进行信用衍生品交易的银行的beta增加0.08。然后,研究银行风险的增加是因为银行个体风险增加导致的,还是因为更高的系统风险。为此,将银行beta分割成个体风险和相关性两部分。发现beta的增加全是因为相关性的增加,而不是更高的银行个体风险,CRT银行的个体风险实际上甚至是下降的。这表明,尽管信用衍生品创新降低了银行个的体风险,但因为相关性增加了,实际上他们带来了更多风险,即信用衍生品创新将银行暴露于更大的系统风险中。 此结论对监管当局制定有效的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即提醒监管当局不仅仅是要注意银行的个体风险,还要考虑他们对金融整个系统风险的影响。另外,监管当局通常使用的标准计量工具主要度量银行个体风险(例如风险加权资产),不能准确测量系统风险,基于市场数据进行系统风险监测和金融监管在未来将会更具重要性。 本文分析了国内外信用风险转移产品创新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重点比较中外贷款出售、贷款资产证券化及信用衍生品的发展模式及监管的差异。这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出现问题的次级抵押贷款证券产品在美国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中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而且主要是信息披露不够透明、产品过分虚拟化和金融监管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根源并不在资产支持证券这个产品本身。本文认为,相对于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过度,我国的金融创新还明显滞后或者说是严重不足,需要重新审视和启动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试点,主要有四方面的好处:一是有利于改善我国融资结构失衡;二是有利于改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促进金融稳定;三是有利于丰富金融宏观调控手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四是有利于开辟规范的信贷资产转让渠道,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在推动信用风险转移创新的同时,为保持金融稳定,本文认为要吸取次贷危机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环境,并从宏观监管政策和微观监管措施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在宏观监管政策方面首先强调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完善金融市场机制,最后健全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在微观政策建议上首先强调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机制的建立,其次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最后要求不断加强市场约束机制建设,积极培育增信和评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