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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中的社区影响评估机制就是指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判前,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拟宣告缓刑的被告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人际关系、犯罪前表现、个人健康状况、就业状况、被害人意见、悔罪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提出被告人对所居住社区是否有重大不良影响的书面报告,供人民法院量刑参考的制度总称。缓刑适用中的社区影响评估机制的实体要素包含了委托主体、评估主体、评估内容以及评估报告等,程序要素包括调查评估小组的成立与组成、调查评估的期间与送达、调查评估方式、回避制度以及监督与救济等内容。在缓刑适用中引入社区影响评估可为缓刑适用实质条件的衡量提供依据,可提升裁判的公信力和群众的认可度,可提高社区矫正中群众的参与性,可为缓刑人员矫正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可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提供帮助。在缓刑适用中引入社区影响评估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地方对此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其运行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社区影响评估工作随意性较大;外来人口社区影响评估困难;社区影响评估的真实性难以保障;调查评估的方式方法不科学;社区影响评估结论的功能有偏差;调查评估人员的数量及专业性不足等问题,没有充分发挥社区影响评估机制的功能,直接影响着缓刑制度的适用。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社区影响评估机制。首先,要加强社区影响评估的规范建设,积极推进包含社区影响评估在内的社区矫正专门立法,构建科学的评估量表;其次,明确评估主体、适用对象、评估标准和方法等社区影响评估体系要素;最后,强化社区影响评估的制度保障,加强社区影响评估的人、财、物建设,完善监督措施以及建立与其他国家机关相互协作配合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