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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解决要求大量的资金投入,然而尽管经过多年农村金融改革,我国农民仍然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农地金融制度能够通过激活农地的资本功能为农民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来源,并且在长期内促进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因此在我国发展农地金融具有重要意义。受到我国农村的特殊性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农地金融理论和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建立完整的农地金融组织体系。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实践和借鉴国际经验,对如何构建我国农地金融组织体系进行了研究。本文首先论述了农地金融的理论基础,然后选取我国贵州湄潭县、重庆牌坊村、山东徐庄镇、福建三明市等若干农地金融实践个案进行分析,认为我国农地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面临资金来源缺乏、经营目标偏离、农地价值评估不合理、缺少农地证券化以及一些基础环境的约束等障碍。接着通过对美国、德国、法国、中国台湾地区农地金融组织体系构建的比较分析,本文从组织结构、资金结构和政府支持方面总结出我国农地金融组织体系构建的国际启示。然后,本文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国际经验提出了我国构建农地金融组织体系应坚持的基本原则,认为我国应当构建以农村信用社为核心、包含债券发行担保和农业保险机构的农地金融组织体系,并阐述了整个农地金融组织体系的基本运作机制以及构建过程。基于前面的研究,本文最后提出了推动我国农地金融组织体系构建的建议,即从完善治理结构和拓展组织结构两个方面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进一步改革、规范农地流转市场、建立农地价值评估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加强政府扶持和监管,从而为农地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和农地金融业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