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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文学巨著《红楼梦》内容丰富,牵涉面广,结构本身“文被众体”,诗词曲赋等应有尽有。难怪有人称《红楼梦》中修辞格的使用达到了中国文学的巅峰。即使在仅有14首诗词的金陵判词中也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格,因此,在翻译中就出现了如何处理小说中这些美学因素的问题。许多理论都被用来试图解释修辞翻译,然而由于修辞本身的特点,没有一个理论能够成功地加以解释。本篇论文试图在功能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对金陵判词两译本中的修辞翻译进行比较分析。在本篇论文中,作者试图说明目的论是如何影响译者翻译策略的选择以及所选择的策略又是如何影响译文效果的问题。通过对金陵判词两译本的分析,作者发现两位译者在修辞手法的处理上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翻译策略。杨宪益夫妇的译文本着传播中国文化的目的主要采取了异化的手法,而霍克斯本着娱乐读者的目的基本上采取了归化的手法。研究进而发现,两个译本修辞手法的处理上各具特色,各个译本所达到的功能与其预期的目的是一致的,很难说哪个译本更胜一筹。因此,作者得出两条结论,其一,翻译批评家在评论译文优劣好坏时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原语文本与目的语文本,而应该更加注重译文是否达到了译者预期达到的目的,也就是说译文是否成功,翻译策略是否得当,关键是看译者是否达到了自己的翻译目的;其二,修辞格这种美学因素在功能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是可译的。最后,作者希望该论文能够对文学作品中修辞格的翻译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